心理所2018年招收博士生復試方案及規程
一、復試原則:差額復試、以人為本、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客觀評價、科學選拔。
二、復試形式:筆試、面試。
三、復試考生的分組:以二級學科為單位組織復試。
四、復試時間、地點及日程安排
復試時間 :3月16日(周五)上午體檢(可喝少量白水)、下午筆試、晚上心理測評。3月17日(周六)全天面試。
體檢:3月16日(周五)上午8:40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第306醫院(北京市朝陽區德勝門外安翔北里9號)門診樓6層集合,帶身份證空腹等候體檢(體檢費319元,請自備零錢)。
筆試時間:3月16日下午13:30-18:00;地點:心理所南樓9層報告廳
心理測評時間:3月16日晚19:00-21:00;地點:心理所南樓9層報告廳
面試時間地點:見附件
五、復試資格審核
1、筆試時應屆生需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成績單(需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章)、教務處開具的統招統分證明(有些單位可能沒有具體格式,只要證明是統招統分生即可,需蓋公章)。
2、非應屆生需攜帶身份證、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并同意調檔的證明(在職定向考生只需提供由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非在職非應屆考生需提供由檔案掛靠單位(例如人才交流市場)出具的同意報考并同意調檔的證明。
4、已畢業的往屆考生還需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復印件、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原件查看后退還回)交研究生部。
5、所有考生必須提交一份填寫、蓋章后的政審表紙質版。
備注:筆試前,請所有考生將需要提交的紙質版復試材料準備好,并依照1-5順序整理裝訂好,放在桌子右上角,以備監考老師收取。整個復試環節不需要準考證,考生不必提前來學生工作處領取準考證,請各位考生準備好身份證,憑借身份證入場并對號入座,以備身份核查。
六、各項成績計分辦法
1、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凡是復試中筆試或面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以錄取
七、對考生的要求
1、遵守復試規定。
2、不得問復試老師自己是否能被錄取等問題。
3、誠實守信,公平競爭。
八、體檢要求:參照國家相關規定
九、錄取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
十、擬錄取名單將在復試結束后20工作日內在所網頁上公布,請各位考生關注心理所網站公告。
十一、復試工作的監督和復議
投訴和監督舉報電話:010-64879520
所紀檢部門對復試進行監督。考生對復試結果如有異議,應于結果公布后一星期內提出復議申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接到復議申請后責成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并于一周內給予考生答復。若再有異議,按上級部門的相關規定辦理。
十二、備注
1、復試生的食宿行費用自理;
2、心理所地點:北京市朝陽區林萃路16號院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
心理所學生工作處
201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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