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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所順利完成2021年度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內審
發布時間:2021-11-01
作者:知識產權辦公室 魏婧靚
10月25日,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知識產權辦公室組織開展了心理所知識產權管理體系2021年度的內審工作。本次內審特邀中科院天津工業生物技術研究所知識產權中心主任王津晶擔任內審組組長,心理所體系內審員擔任內審組成員。
心理所所長傅小蘭、各部門負責人和體系工作人員、研究單元知識產權聯絡員,就各自在體系運行中的工作職責、工作目標、具體措施和記錄文件等,接受了內審組的全面檢查。
內審組全體成員、所長傅小蘭、各部門負責人和體系工作人員參加了末次會議。會上,內審組長王津晶代表內審組通報了審核結果:心理所非常重視知識產權工作,全所上下在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理解和把控上認識到位,這是體系順暢有效運行的重要保障,體系各項工作執行較好、適宜有效,滿足GB/T33250-2016《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范》的要求;對于體系不足之處,提出了觀察項2項及建議項若干,建議相關部門認真改進。傅小蘭對內審組認真嚴謹的工作表示了感謝,同時向與會人員強調了內審工作的意義和重要性,要求大家根據內審發現的問題,及時完善工作、規避風險,使體系持續有效運行,更好服務于全所科技創新工作。
心理所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自2020年7月27日開始運行。本次內審工作既是對心理所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運行的年度“自檢”,也是對體系工作人才的一次重要的實踐性培訓。

內審末次會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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